云南省出台40条措施推动“十四五”职业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5-12 来源:转载 浏览:13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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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动“十四五”职业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企业、各院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提出,从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专项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七个方面发力,到2025年,全省职业培训累计500万人次以上,技工院校新增招生25万人以上,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00万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5万人以上。

健全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在全省持续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发挥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主动性、积极性,支持各类企业广泛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女性劳动者、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分别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实施康养云师傅培养计划,以“一老一小”为重点,以发展普惠托育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为目标,依托康养服务类企业、职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工种培训。依托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面向全省生态护林员开展森林消防、森林管护等技能提升培训。围绕打造“云南过桥米线”“云南特色小吃”“云南生态茶叶”“云南生态咖啡”等云南特色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培训。为“未来小店主”开设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等培训课程。对高校、职业(技工)院校毕业年度学生开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高端职业培训项目。

实施专项技能人才培养

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高素质农民队伍、乡村优秀传统技艺人才。全面推行文旅从业人员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强化文旅从业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综合职业素质培养。引导技工院校开设数字技能类专业,支持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数字技能类培训。发挥电商人才在云南特色产品销售、创新创业孵化、数据信息收集等方面的优势,开展电商客服管理、电商美工等培训。启动“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首席技师专项,选拔一批技能水平拔尖的技能大师。

提升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

新建一批公共实训基地,优化公共实训基地区域布局,提高培训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使用质量。认定一批省级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打造“工匠园区”。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培训供给能力。鼓励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办分院、设立培训基地、举办职业技能竞赛。依法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发展,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完善“云南省职业技能网络培训平台”功能建设。出台培训师资队伍管理政策措施,鼓励行业企业参与职业培训教师培养,建设全省公共职业培训师资库。

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推动形成技工院校覆盖州(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建设3-5所示范性技工院校,建设5-10所重点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建设一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各地主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特色专业。实施技工院校书记、校长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强化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支持技工院校全方位参与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鼓励技工院校“走出去”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和组织合作。

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广泛开展宣传,讲好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故事,传播技能文化。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组织技能岗位新招用员工、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参加学徒培训。聚焦重点产业加强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增强人才链与产业链契合度,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试点。支持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手工技艺)带徒传艺,做好关键技能和绝招绝技传承。

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拓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设置,探索设置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岗位等级。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鼓励企业建立与薪酬、岗位晋升相互衔接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大力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重视在技术工人、非遗传承人中发展党员,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对照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做好云南省技能大奖和云南省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工作,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参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评选。

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加快建设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为主体,行业、企业职业技能竞赛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为基础的云南特色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引导行业企业立足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企业、行业协会开展劳动竞赛、巾帼建功立业、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举办全国一类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云南省选拔赛、全国专项赛云南省选拔赛和全国技工院校有关竞赛,每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季”系列赛事。落实对世赛、国赛竞赛获奖选手激励政策,鼓励各州市、各行业企业分级对获奖选手进行奖励。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企业(集团)要充分认识推动“十四五”职业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实行动态跟踪指导,抓好任务落实。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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